西安发布楼市新政 12条细致规定

西安发布楼市新政 12条细致规定
最近对于炒房团来说简直是从天堂掉到地狱,各地纷纷出台自己的楼市新政。今天,我想谈谈古都Xi发布的新政。想买房或者炒房的人都会来看看有什么变化。本期城市文化,为您分析。
为引导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Xi宝安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西安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2017〕59号)精神,现就落实Xi宝安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2017年4月18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行政区域,以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区、冀东新城等开发区内,所购商品房将自行购买,上述区域内购买的二手房在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2年内方可上市交易。
二、通过司法判决、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住房,以及申请退出保障性住房等。不受第一条规定的约束。以上述方式取得的房屋的重挂牌交易(出售、赠与)时间为《不动产权证书》后2年。
3.从2017年6月28日起,在限购范围内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非居民家庭,必须提供在本市(含西县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2年以上的证明。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凭证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本市户籍家庭落实相关购房政策:
1、全市集体户籍或西县新区户籍户数;
2.户籍因就学迁出的,可提供Xi市原户籍的相关证明材料;
3.驻陕现役军人可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
4.入伍前户籍属于我省现役军人并能提供原户籍证明的;
5、符合Xi市军队安置条件的现役军人,可提供市军事办的证明材料。
五、对符合《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一路一带”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条件,经批准引进各类人才购房的,不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由引进人才单位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购买手续。
6.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时,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或生育保险)的起征点应在购房前一个月提前24个月。
如果已经退休或者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届满,提供退休前2年社会保险或者保险年限届满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