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民族风俗_民俗礼仪

在苗族中,许多婚俗与服饰不同,结婚的习俗也不同。苗族的民族风俗是怎样的?我们一起来看看。
苗族的民族风俗
苗族有哪些民族风俗
苗族婚俗
苗族的古代婚姻经历了血亲婚姻、“普那伦家族婚姻”、二元婚姻和一夫一妻制。实行一夫一妻制后,婚姻有两种:自主婚姻和包办婚姻。结婚年龄一般在16-23岁之间,男性结婚年龄略大于女性。苗族社会严格遵守氏族内部和氏族外部的一夫一妻制和婚姻制度。苗族青年男女多为游客出游,可以自愿做配偶,建立家庭。限制是只要不是鼓祭就可以结婚(指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后代)。姑姑和妻子之间的孩子被视为近亲同胞,禁止通婚。不同代的亲戚不能通婚。有的因为婚姻或历史上其他纠纷卷入诉讼,发誓不结婚。过去苗寨的部分男女不与本民族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的对象是从本寨的几个姓氏中选取的。由于历史原因,他们过去不愿意嫁给不同的民族。有的苗族宗族甚至不愿意和不同服饰的苗族人结婚,宁愿找同样服饰的苗族人在几十里甚至几百里外的寨子里结婚。
台江苗族的婚姻大多是自主婚姻,有自主自由式、自由式、古典式三种缔结方式。
自主自由式:是年轻男女在“旅行”活动中通过自由恋爱结婚的一种婚姻形式。从婚姻的实现来看,我们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在自己的婚姻中拥有绝对的自主权。这是目前苗族青年的主要婚姻形式。
自由式:是亲戚朋友介绍的一种婚姻形式,双方通过旅游恋爱,自愿结合。年轻男性在平时的节日聚会或旅行中相识后,可以请亲戚朋友交朋友,并得到女方家人的同意。此后,双方进一步加深了了解,发展了感情。条件成熟了,就可以结婚了。
古典式(包括关系型婚姻和姨妈姨夫型婚姻):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在各县依然流行,是男女双方和父母事先约定的婚姻。
除了经典的婚姻契约之外,上述婚姻契约形式还必须经历四个相同而不同的过程,即旅行、求婚、订婚和择日、接受婚姻。
旅行: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选择配偶的主要手段。可能是从古代的二元婚姻演变而来,形成了一夫一妻制。虽然“旅行党”是群婚的残余,但绝不是不道德、滥情的,主要的传统习惯是在道德规范下进行的。所以男女进入操场后都要有礼貌,遵守一些既定的规则。
旅游活动不能到处进行,必须在特定的地方进行。苗族称之为“嘎大凉庚”,俗称“游场”。“旅游区”的数量取决于居住在村子里的姓氏或宗族的数量。如果一个寨子属于同一个宗族,那么在小寨会设置一个旅游点,在大寨可以设置两个以上的旅游点。如果共同生活的姓氏很多,那么每个姓氏都会有一个旅行场。总之,同姓同宗的男女都要避免。这些供青年男女社交的地方一般都位于边缘或村里,有石凳和木凳,种有百年老树,所以这些地方都算是景点。如果你在淡季经常旅行,白天也会这样。出于礼貌和对女方寨子的尊重,不宜在寨子中间说话唱歌,而应在河边、路口、桥头、大树、草坪等离寨子不远、能被人看见的地方,而不能在隐蔽的地方。
为了方便青年男女社交,谈情说爱,苗族先民特意给青年男女安排了专门的节日日期给游客。例如,在赵帆地区,农历二月、六月和七月,分别举行了三次青年男女集体坡会;巴昌、包公、京东塘、田亮、葛东等地在农历2月15日举行坡会(苗语称‘老浪’,近几年有人引申为‘姊妹饭节’);荣山和杨家寨分别在农历三月十五日和十六日举行坡会(同上)。农历六月春节后,规定青年男女要有“巡毛”。
所有16岁或7岁的苗族青年男女都参加过旅游活动。18到20岁是最活跃的。当他们在各种公共社交活动中,一旦有了爱的种子,自然会对恋人产生好感。年轻男女不仅和自己一直仰慕的对象一起享受抒情的爱情,还能让素未谋面的异性自由地交谈唱歌,找到自己爱的对象。他们通过唱歌来展示自己的才华,表露自己的内心,交流思想,建立感情,所以他们选择了自己的婚姻,所以他们婚后很少离开。
青年男女旅行的时间和形式多种多样,因地而异。有些规定只能在节日期间进行,有些只能在节日的白天进行,有些只能在晚上或晚上进行,有些可以在女方家里进行,有些只能在旅游场上进行。最频繁的活动是在淡季,每次太阳落山,夜幕降临的时候最活跃。过年过年过年的时候,邀请姑娘们像在旅游场上过节一样,在路上叙旧。一路上衣冠楚楚的男生,不管认识不认识,不管是老朋友还是新朋友,都可以和他们聊唱歌,找朋友,择偶。在集镇的街道旁边,年轻的男女们随处可以见面聊天。经过各种喜庆的聚会,插秧或者打谷子,小伙子去村里绕村旅游,十天半不绕不回。无论他走到哪里,都被那个女孩逗乐了。在与歌曲的对话中,年轻男女都有不同数量的朋友,有感情的人也组成夫妇与男方家联系。
年轻男女刚开始见面,都是以团体活动为主,男女双方通知一方家人,也就是各自的宗族,避免误会。然后用自己的智慧去把握
住对方的情思,一唱一答促进情感交融。对唱的内容为“相见歌”、“青春歌”、“赞美歌”、“相思歌”、“求爱歌”、“成双歌”、“逃婚歌”、“苦情歌”、“离婚歌”以及“分别歌”等。经过几次接触对唱来显示自己的才华,有的即兴编就随着感情的起伏而千变万化。彼此初步了解或互为对方相中,情意相投,方可离群自成一对,以歌为媒,倾诉心曲,商谈终身大事。方白苗寨一带有种奇特的婚恋形式:一般姑娘长到十四、五岁后,父母让她单独居住在一个小屋里,屋壁上凿有能容纳人头一般大的孔,称为“姑娘洞”或“望情妹洞”。洞口正对着姑娘枕边,入夜后,男青年分别来到各自意中的姑娘房外,隔洞谈心对唱。如果姑娘意中男方,就开门让他进屋坐在火炕一边双方彻夜对唱,倾吐受慕之情,家人必须回避。另有些村的苗族青年,夜间游方是在女方家门口或楼门边进行。一般女方家大门半开,男在外,女在内,相向唱谈,长夜倾诉;夜深后,征得女方同意,男青年们可到女方屋内围炕喁喁私语或对唱。关心自己女儿的母亲,有时还来指导女儿的歌路,以免唱输了。
在游方的过程中,男女双方经过多次的幽会谈心,加深了解,加深感情,彼此确实情深意笃,就可交换信物,互定终身。交换的信物,女的多半是手镯、项链,男的多是戒指、头巾或互换衣服。若在正式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感情有变化,不愿结合,信物可互相退还。
私订终身之后,有的双方各自将“机密”通过妯娌、兄嫂等渠道征求父母意见,有的则绝对保密,不让女方父母知道。若双方父母均欣然同意,则由男方父母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把这门亲事定了下来。继而双方家庭商定迎娶日期。若双方或一方父母不同意,而这对青年却又情意绵绵,感情笃厚,一个愿嫁,一个愿娶,就不顾父母的阻拦,决定逃婚。有的则强行举行婚礼自成门户,也有的造成婚姻悲剧。
苗族民族风俗有哪些
海南苗族的婚恋习俗
海南苗寨
海南苗族的婚恋习俗,是多姿多彩的,他们崇尚男女平等,同村不同姓或同村同姓不同祖的都可以通婚。20世纪50年代前一般不与汉族、黎族通婚。现在苗族间的通婚范围大大放宽,与汉族、黎族通婚的现象也日益增多。
恋爱
苗族青年男女多通过自由恋爱建立感情后,再由男青年父母请媒人出面说亲。
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是同村或邻村青年男女,彼此十分熟悉,双方情投意合,产生爱慕之情。在夜阑人静时分,男青年悄悄进入姑娘家,轻轻唤醒姑娘,表明身份和来意。如果姑娘认为来者是意中人,便让男青年留下,双方开始倾诉衷肠,由此确立了恋爱关系。若姑娘认为来者不合意,就请男方离去。
二是青年男子白天三五成群到别村“闻沙”(苗话,意即看姑娘)。当他们到某个村寨后,不直接进村,只是在村口引吭高歌或高声喊叫,姑娘们听到后便跑出来跟他们对歌,一直唱到天黑。如男方找到意中人,回家后即告诉父母请媒人登门提亲。也有三五个姑娘成群到别的村子找男子玩的
三是男青年到别村亲戚家里玩,留宿亲戚家。当晚该村女子即来找男子唱歌。双方至少要唱到半夜才散。第二天男子回家,姑娘会在村外路上等候,当男子走过时,姑娘唱起歌来,接着双方又对歌。按规矩双方分手时,男方送给女方一点小礼物或少量金钱,表示愿意与女方交往。 推荐阅读:布朗族礼仪文化
苗族传统民族风俗
苗族社交习俗相月亮
相月亮是安顺苗族男女青年独有的社交风俗,因常在夜间进行,故名。每当农闲季节,星月交辉之夜,青年男子,三五成群,腰插笛箫,手携笙胡,漫游于乡郊苗寨旷野之上。夜幕降临,男子通过吹木叶向寨中女青年传递信息,女子闻声,需辩明生熟人,生者结队而出,熟者可单独出行,但大都徘徊于寨前,或以歌,或以口琴声来激动男子,谈话与对歌。相伴而行。或苗歌,或汉词苗调,大都是倾吐衷肠之词。如月亮出来月亮弯,两颗星宿挂两边,金钩挂在银钩上,郎心挂在妹心间。或载歌载舞,吹笙弄笛,嬉笑追逐,父母知而不干涉。夜深人静,有情投意合者,成双成对,掩映于竹林溪边,笑语盈盈,互吐衷曲。通过多次相月,互赠定情之物,感情浓笃者可定终身之约。
黔东南苗族的打酒印习俗
贵州黔东南一带的苗族盛行一种打酒印的习俗,无论是婚嫁或是节日的酒席上,主人家用萝卜或红苕等做些“大印”,礼节性的酒过三巡,主客群情激动就开始打酒印。客人每饮一杯,就有人用“大印”蘸上蓝靛(染布的青色染料)或墨汁、锅烟等,在客人脸上盖一印记,脸上印多,标志着主人盛情,客人海量。
打酒印是饮酒计量的一种方式,但更主要的还是一种娱悦形式,往往这种场合优美动听的酒歌伴着满室飘香的米酒,频频劝饮的嘻闹映着张张打满酒印的笑脸,使酒宴达到尽欢尽乐的境地。 推荐阅读:珞巴族礼仪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