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思想主张,韩非子的思想主张理论

其实韩非子的主要思想也是想让郡主有中央集权的理论,而这些也是郡县有能力把持天下的主要原因,能在郡主之位必须赏罚严明。那么韩非子的思想和韩非子的思想理论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韩非子的思想主张理论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
韩非子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它以倡导“法治”和提出一整套理论和方法而闻名。
韩非子的主要思想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理论。
他主张“事在四方,应在中央;贤者执钥匙,四方生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权力应该集中在君主(“圣人”)的手中,君主必须强大有力才能统治世界。“千乘之主是千乘之王,所以那些控制天下、征诸侯的人也是用他们的力量”(《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要用各种手段消灭世袭奴隶主和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与此同时,一批经过实践训练的封建官员被选拔出来接替他们。“丞相必从国务院起,领军兵必从卒起”(《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推行法治,要求“废前朝之教”(《韩非子-问田》)和“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法”制定时,一定要严格执行,谁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贵”,“臣刑不免,人赏善不忘”(《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厉的惩罚,人民才能服从,社会才能稳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
至于民,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固有恶”论,认为民的本质是“恶劳善失”,要以法制民,以刑制民,以“禁奸萌”。所以他认为,刑法的适用,恰恰是爱民的表现。(《韩非子-心度》 )。很容易忽略韩非主张减人徭役减税。他认为严厉的徭役和赋税只会使臣下更加强大,不利于国王的统治。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强调什么?
关注荣耀与悲剧的学者韩非是法家的合流:他的思想中心是,
君主应该有强大的权力,不希望人民感恩,不在乎人民的怨恨,只要赏罚严明。
从而使政府无所不能。
韩非死后,崇拜他的学者将他的作品整合成一本书,名为《韩非子》。嬴政与李斯
虽然他杀了韩非,但他接受了他所有的想法,建立了他们不断扩张的帝国。
反对礼仪
法家重法,反儒家“礼”。他们认为当时新兴的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归私人所有,官职按功绩和才能授予,这是一个公平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仪制度则落后且不公平。
第一个作用是“定点止争”,即明确对象的归属。法家沈导,做了一个简单的比喻:“兔子去,百人追。在市场上积累兔子,却忽略它们。如果你不想当兔子,那是无可争议的。”意思是一只兔子跑了,很多人追,但是市场上那么多兔子,他们却不看。这并不是你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竞争了,否则就违法被制裁
第二个作用是“立功敬暴”,即鼓励人们立功,让那些无法无天的人感到恐惧。促进成功的最终目的是丰富强兵,赢得兼并战争。
“以德报怨”的人性理论
法家认为,每个人都有“趋利避害”或“趋利避害”的本性。就像关子说的,一个商人日以继夜的千里之行,并不觉得有多远,因为利益在他面前吸引着他。钓鱼的人不怕危险,逆水行舟。他们不在乎他们是否在一百英里之外。他们也追求钓鱼的利益。抱着同样的想法,商鞅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民以治之。”
“取缔过去,不追随现在”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复古思想,主张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前进的,一切规律和制度都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提出了“古不继今”的思想。韩非进一步发展了商鞅的主张,提出“时移势易,不易治者乱”,讽刺旧式儒学为愚公待他。(=NationalBureauofStandards)国家标准局
p;“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思想和我们现在所提倡的民主形式的法治有根本的区别,最大的就是法家极力主张君主集权,而且是绝对的。这点应该注意。法家其他的思想我们可以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利用。
韩非子有两个解释,一指人物战国末期韩国的哲学家、法家学家韩非;二指一本书,是韩非死后后人搜集其遗著,并加入他人论述韩非学说的文章编成的。
韩非(约前280-前233),是战国末期韩国[今河南新郑]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有人说他口吃。
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也比较突出,他首先提出了矛盾学说,用矛和盾的寓言故事,说明“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的道理。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书中记载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寓言故事,最著名的有“自相矛盾”、“守株待兔”、“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老马识途”等等。这些生动的寓言故事,蕴含着深隽的哲理,凭着它们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完美结合,给人们以智慧的启迪,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
韩非子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是战国后期韩国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辞却善著书。、
韩非子生活的时代,韩国国势日益削弱,他出于爱国心,屡次上书韩国国王,建议变法,主张统治者应当以富国强兵为重要任务;但国王并没有采纳。于是,他根据历史上治国的经验教训和现实社会状况,写出了《五蠹》、《孤愤》、《内外储说》、《说林》、《说难》等十余万字的政治论文,辑为《韩非子》一书。他的这些论文在韩国不受重视,却传到当时的强国秦国,很受秦始皇的喜欢。秦始皇举兵攻韩国,韩国国王派遣韩非出使秦国求和,秦始皇留下他准备重用,当时任秦国丞相的李斯是韩非子的同学,深知韩非子的才能高过于他,出于嫉妒,于是向秦始皇进谗言诬陷他。秦始皇听信谗言,将韩非子投入监狱并毒死了他。
韩非子的主要著作《韩非子》是先秦法家学说集大成者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代表,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法家学说坚决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攻击主张“仁爱”的儒家学说,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专制主义极权统治的建立,韩非子的学说是颇有影响的。
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比如《亡征》一篇,分析国家可亡之道达47条之多,实属罕见。《难言》、《说难》二篇,无微不至地揣摩所说者的心理,以及如何趋避投合,周密细致,无以复加。